证券之星消息,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,2月6日ST福能(300173)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: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〔2026〕2 号
- 被处罚当事人: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被处罚原因:2020 年 6 月,福能东方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大宇精雕)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)约定,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,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,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、支付预付款的形式,最终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。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、虚增预付款,2020 年虚增利润35,798,468.98元,占福能东方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120.18%。2021 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,虚减利润 22,650,928.29 元,占福能东方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6.64%。福能东方 2020 年、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- 行政处罚决定:责令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650 万元罚款。
-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: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
-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:2026年2月6日
数据来源:企查查
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,由AI算法生成(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)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